山东小型水库迎来专职“管家” 提高小型水库运行管护水平
9月29日一大早,位于莱阳市东老寨山风景保护区的孙家夼水库边,身穿迷彩服的村民孙曙光正走上坝顶查看水库水位涨落。“自从应聘上巡库员,每天都要上来看看。”孙曙光告诉记者,他每天要清理大坝周边的垃圾、溢洪道口漂浮物,检查水库迎水坡、背水坡、放水闸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政府信任咱,咱可马虎不得。”
孙曙光的“巡库员”身份,来自今年7月省水利厅在莱阳试点运行的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通过这项试点,目前莱阳已有百余人在家门口解决了就业,给水库安全运行再上一道保险。
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运行管护水平和效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设立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5200余座小型水库全面设立“巡库员”公益性岗位,小型水库迎来了专职“管家”。
小型水库是区域防洪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公益性强、经济效益少、基层管护能力薄弱等问题长期存在。近年来,随着我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分小型水库虽已聘用了管理人员,但尚未实现全覆盖。
“此次设立‘巡库员’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专门为水库运行管理建立职业化专职队伍,既改变了基层管理薄弱的局面,实现水库日常管理责任到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难题。”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副处长邵明明介绍。
根据《通知》,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专门承担小型水库巡视、检查、管理和看护等工作,纳入各地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水利(水务)部门根据因需设岗、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小(1)型水库不超过3人、小(2)型水库不超过2人的标准,确定巡库员岗位开发数量和人员需求。
《通知》明确,小型水库“巡库员”为专职岗位,并实行动态管理。巡库员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组织选聘。原聘用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可优先转聘为“巡库员”。
今年7月,省水利厅选定烟台莱阳市、潍坊临朐县和临沂莒南县作为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试点,并明确于今年年底前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巡库员“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资源融合、保障有力的“常态化”保障机制,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职业化”管护团队。目前三市均已试运行,其中莱阳市67座小型水库共设置148个“巡库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将工程巡查、水位观测、日常及汛期信息报送、防汛设施日常维护、库区清洁等工作纳入“巡库员”工作范畴。
“以前每年都要拿出大量精力督导镇街开展水库运行问题排查和环境清理,经过‘巡库员’机制的试行,专人专业管护的优势逐渐凸显出来。”莱阳市水务局副局长于建超说,9月16日那场暴雨过后,孙家夼水库放水洞排水沟淤堵,巡库员发现后,第一时间通过巡查软件拍照上传,并打电话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立刻派人清理淤堵,保证了水库安全运行。
近年来,山东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先后创新创建27个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29座样板水库。邵明明介绍,此次设立“巡库员”公益性岗位,预计全省新增近万名小型水库巡库员,将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与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持久发挥效益。(记者 方垒)